本报北京4月29日电(记者陈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日前下发指导意见,要求用3年时间,使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防灾安全保障、保护管理机制,逐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
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寄托着中华各族儿女乡愁的传统村落大量消失,现存数量仅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9%。专家估计,有较高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现存不足5000个。
截至目前,已有两批1561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据了解,中央财政将统筹农村环境保护、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分年度支持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指导意见同时明确,村落文化遗产破坏情况严重并经认定不再符合中国传统村落入选条件的,将从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予以除名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