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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4月21日 星期一

    用孝养之心对待天下父母

    作者:王玉琴 《光明日报》( 2014年04月21日 07版)

        从甲骨文中发现的“孝”字可知晓,早在公元前11世纪以前,华夏先民就有了“孝”的观念。

        《论语》《孝经》中记载的孔子关于“孝”的言论,将“善事父母”提升到了一个突出的位置,并把孝由家庭推广到社会。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观点,则进一步阐扬了“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太平”的和谐社会理想。此后,“孝文化”美德,经年累世,延续至今。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几千年的农耕经济,发展出了中国完备的孝道体系。作为家庭伦理的“孝”,泛化到了社会伦理领域——以孝敬父母为基础、到孝敬祖父母等所有长辈,延伸到善待邻里以及天下所有老人。“孝”,进一步延伸至政治伦理领域,移“孝”为“忠”。

        不仅如此,中国人倡导的孝,还常常与“修身、齐家、平天下”联系在一起。无论大家族抑或小家庭,都以“孝”作为个人修身的基本标准。为孝者方有能力齐家,齐家者方有胸怀兼济天下。一个人,只有过了尽孝这一关,才能算是完成了修齐治平的初级功课。用今日之语审视,即一个人,如果尚不能报自己生身父母的养育之恩,如何能指望他尽到其他的责任?可以说,孝其实是中国人的人文根基之一,透过它,我们可以更准确地理解国人生命不息、文脉不断的历史意图和终极理想。

        眼下,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21世纪中叶老龄化人口将达到峰值。发扬与传承孝文化,对解决养老问题,建构现代家庭伦理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代孝文化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传统家庭伦理道德弱化、老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几个方面。要传承与发扬孝文化,要以挖掘、整理、创新传统孝文化为前提,以感恩、养亲与敬亲为主要内容,以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的公民为载体,以青少年为突破口,以家庭道德建设为基本途径。

        《孝经》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中华孝文化丰富且博大精深。今天,我们不仅要孝养父母,还要以孝之心,对待天下所有为父母者。

        (作者系大连日报社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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