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7日电(记者邓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将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涵盖包括乡镇学校、村小和教学点在内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重点是贫困地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
据了解,此次专项督导主要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课桌椅、数字教育资源和接收设备配备等基本办学条件,学生住宿、饮水、就餐、如厕、上下学交通、取暖等基本生活条件,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营养午餐、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公用经费保障、课程开设等14项内容。
督导委员会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督导工作,确保在2014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县为单位逐校摸清底数、造册登记、建立督查台账,形成督查报告,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保8月31日前消除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报告及整改方案均报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并在当地媒体及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