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4月11日电 记者高建进、通讯员曾咏发11日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该省日前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
据福建省环保厅总工程师许碧瑞介绍,由于大气质量“底子好”,福建在应急预案标准制定时“高标准、严要求”。根据《预案》,预测未来两天福州市区或厦门市区或本省辖区内两个以上设区城市出现持续两天以上大气重度污染(即AQI>200)时,发布Ⅱ级(橙色)预警,省级启动Ⅱ级响应;出现持续两天以上大气严重污染(即AQI>300)时,发布Ⅰ级(红色)预警,省级启动Ⅰ级响应。一旦达到Ⅰ级预警,在执行Ⅱ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响应工作,扩大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