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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4月11日 星期五

    高压之下环境违法案件仍旧频发

    个别公共环保基础设施成为污染源

    冯永锋 《 光明日报 》( 2014年04月11日   06 版)

        本报北京4月10日电(记者冯永锋)环保部9日通报了3月份环保专项检查的情况。结果表明,即使是在环境法律法规日益严格、环境督查频次加密、公众参与热情高涨的情况下,环境违法情况仍旧频频发生。一些公共环保基础设施,正在成为新的环境安全隐患。

        环保部环监局局长邹首民介绍,在工业污染方面,虽然通过连续5个月的高强度督查执法,京津冀地区环境违法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对20个省(区、市)的督查仍发现141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环境违法问题。有些建设项目环境违法、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的问题突出,有些落后产能淘汰不彻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检查中还发现,一些公共环保基础设施,正在成为当地主要的污染源。如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桥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出水镍、COD不稳定达标。湖南省株洲市霞湾港工业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未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贮存和处置。辽宁省抚顺市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剩余污泥均送到矸石场随意填埋,无任何防渗措施。上海市青浦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长期露天堆放在厂区内,存在二次污染隐患。浙江省嘉兴市西部水务(嘉兴)有限公司、桐乡市濮院恒盛水处理有限公司、桐乡市申和水务有限公司等太湖流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均执行标准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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