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8日电(记者郑北鹰、邱玥)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工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将于4月10日至8月31日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主要是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广告及信息。八部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互联网站加强监督检查,围绕整治重点,监督各类网站经营者自查自纠,清理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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