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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4月07日 星期一

    煤电减排再出重典

    邱玥 《 光明日报 》( 2014年04月07日   02 版)

        本报北京4月6日电 记者邱玥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和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明确规定燃煤发电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其上网电量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执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加价等环保电价政策。

        目前,脱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5分钱,脱硝电价为1分钱,除尘电价为0.2分钱。

        《办法》规定,环保设施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按单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进行考核。超过限值1倍以内的,没收环保电价款,不予罚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处5倍以下罚款;对在线监测等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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