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3月31日电(记者刘鹏)近年来,西部欠发达地区的青海省金融业改革风生水起,效益凸显,实现了“小”金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大支撑,为民生提供大服务。
2010年,青海省出台《青海省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发展。几年的改革实践证明,金融对青海的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了保障和支撑作用。2013年,全社会融资规模达到了1229亿元,年均增速比全国的5.63%高出27个百分点;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达到3514.68亿元,年均增速25.69%,比全国年均增速高出近10个百分点;全省保险业实现原保费收入39.02亿元,增速居全国第二位;为“三农三牧”及小微企业担保总额173亿元,担保放大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担保费率低于全国水平。
青海省金融办公室主任黄文俊对记者说,去年底,青海金融业增加值达到青海省GDP的4.4%,我们要继续努力,使全省现在还没有金融服务的113个乡镇都有金融服务,使金融业成为青海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