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9日电(记者晋浩天)教育部日前发布消息,通报国务院督导办督查结果:所查11个省区市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没有一所学校因办学条件不足影响开学。
2月21日至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国家督学组成6个督查组,对天津、吉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1个省(区、市)春季开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实地督查了11个省(区、市)的21个地(市)、29个县(市、区)的126所学校,其中幼儿园21所,小学41所(含教学点3所,村小6所),初中及高中37所,中职学校8所,高职院校4所,高等院校15所,通过听取汇报、校园巡视、随机听课、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督查了各地各校落实开学条件保障、开展开学教育、强化校园安全措施、规范办学行为、推进重点工作以及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从实地督查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普遍于春节前后和开学前召开教育系统干部、校(园)长会议,各级教育督导部门以学校安全、开学收费、控辍保学和师生到位等情况为重点,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专项督导。各地按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开学前将有关经费拨付到位,农村义务段学生及时领到免费教科书,贫困大学生资助、义务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贫困生补助和营养餐改善计划等按要求实施,各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持证上岗,挂牌督导,尽职履责,积极推动春季开学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督查中也发现部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薄弱、校长办学理念落后、专任教师少、办学不规范;部分新建城区学生增数较大、缺编教师严重、“大额班”较多;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生源下滑、教师比较短缺、教学条件难以满足学生实验实习需要、学校办学理念模糊、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