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21日正式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出台居民气价政策有何原因,居民阶梯气价将如何执行,这一政策将对居民生活带来哪些影响?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推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
答:我国天然气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国内天然气产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2013年对外依存度已超过30%。但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居民生活用气具有不均衡的特点,不足20%的居民家庭消费了40%左右的居民气量,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另一方面,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用气量最多的不足5%的居民家庭消费了近20%的居民气量,特别是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
阶梯气价制度将用气量划分为若干阶梯,实行不同的价格。用气量越大,超过基本用气需求的部分,气价越高。这项制度是在保障绝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与传统的单一气价相比,阶梯气价可以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
问:如何确定各档气量和气价?
答:《指导意见》对各档气量和气价的确定作了原则性规定。阶梯气价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各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原则上,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安排。
问:对居民独立采暖用气是如何考虑的?
答: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方温差较大,目前有供暖设施的主要是北方及高寒地区,独立采暖用气情况差异较大,因此《指导意见》没有对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定统一的政策,由各地结合当地气候、采暖用气需求等实际情况,单独制定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即区分独立采暖用气用户和非独立采暖用户制定两套不同的阶梯价格制度;也可以综合考虑采暖用气和非采暖用气情况,将独立采暖用气纳入统一阶梯价格制度。
问: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有无具体时间表?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能源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是促进节约用气的重要措施。《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要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已实行阶梯气价的城市,要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问:实行阶梯气价对居民用气支出有什么影响?
答:按照国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安排,2014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产陆上天然气和进口管道天然气供应居民的门站价格将继续保持稳定,这样,绝大多数城市的居民用气一档气价可以保持不变。由于第一档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这就意味着80%的居民家庭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受到影响,不会增加生活支出。其余15%的家庭在第一档用气范围内的气量部分,支出不会增加,超出第一档的气量部分,支出才会有所增加,但由于一、二档气价差距不大,对这些家庭的影响有限。剩余5%的家庭由于用气量大,支出会相对多一些。这也符合公平负担的原则。
问:对人口较多家庭和低收入群体是怎么考虑的?
答: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对象是居民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一个气表对应一户居民。对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的问题,目前已经实行阶梯气价的部分城市积累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各地可以借鉴这些城市的做法,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妥善解决的办法。
由于第一档气量覆盖了80%的居民家庭,低收入家庭总体上不会增加生活支出,即便如此,国家仍要求各地在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工作时,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或设定减免优惠气量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本报记者 李慧 冯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