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消耗、环境污染等生态问题日趋凸显,经济发展的生态性要素已从原来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演变为现在的刚性约束,提升经济质量的重点也已从劳动生产率转移到生态生产率,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强调了建设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性。建设生态文明、提升生态生产率,科技创新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的关键作用。要切实发挥这个作用,必须推进融入生态理念的科技创新。
强化科技创新的生态导向
突显科技创新的生态效益。与传统创新活动相比,生态型科技创新面临更多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其技术外溢及生态外溢由全社会共享,私人收益远小于社会收益,完全由市场机制决定的生态型科技创新水平必然低于社会最优水平。因此,政府要针对生态型科技创新的特点,充分考虑其创新的外部性和生态的外部性,制定合理的公共政策,对生态型科技创新进行适当的扶持与保护,以彰显和鼓励创新的生态导向,提高生态型科技创新的效率,逐渐让生态型科技创新成为创新的主流。
发挥供求关系对资源价格的决定性作用。价格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的基础,也是调节市场行为的有力杠杆。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需要推动资源价格的市场化改革,使其客观反映资源本身的稀缺性、开采资源带来的环境成本以及资源本身蕴含的生态价值。惟其如此,科技创新的生态性才能获得市场力量的有力激励。
在引外资的同时引进国外先进绿色技术和环保标准,放大科技创新的溢出效应。在引导外商投资逐步从一般加工环节向研发、设计等高端价值链环节拓展的同时,应更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绿色技术和环保标准,注重开发外资企业的先进绿色工艺和低碳生产流程,激励他们提高低碳创新水平以及低碳创新的本地化水平,促进低碳生产流程和技术的转移与扩散,放大低碳技术溢出效应。
完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做强基础研究群落,夯实创新基础。在科技创新生态系统中,基础研究群落是最为根本的主体,承担着为整体生态系统提供营养和活力的重任。没有厚实的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就谈不上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大对基础性创新的投入,为科技创新生态的良性运转提供充足的创新源。
发展科技服务业,提升“纽带”功能。科技服务业在科技创新生态系统中发挥着润滑剂和催化剂的重要作用。要站在整个科技创新生态良性运转的高度来发展科技服务业,积极发展科技服务网络,加快政府、各类创新主体以及市场之间的知识流动、人才流动、信息流动和技术转移,推动科技成果商业化,促进科技创新生态健康发展。
推进创新系统开放,激发创新生态活力。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必须足够开放,才有可能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充分交换,从而加速创新主体的集聚和创新系统的形成。要强化系统的充分开放,优化整合系统内外的创新资源和创新信息,加强系统内部创新主体之间的联络,深化系统内创新主体与系统外创新主体的互动,推进创新系统之间的实质性合作。
优化创新环境,提升创新氛围。建设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必须创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要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和自由探索、敢于争论的创新氛围,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创新主体提供宽松、宽容、安心的工作环境。
实现科技创新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建立新范式,以科技创新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在经济的持续增长已受到地球生态极限制约的情况下,生态型经济增长是减量化的增长,是从传统的产品拥有型向产品服务使用型转变,是用服务代替商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如互联网科技可以为网络用户提供快捷信息服务,环保类企业可以为消费者提供节能减排服务等。科技创新可以通过传统范式的革新,为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
树立新理念,从生态视角加快科技创新保障体系建设。科技创新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力量,但这并不意味着科技创新具有天然的“生态偏好”,具有生态偏好的生态型科技创新才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大力推进生态导向的科技创新是关键。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科技创新被赋予了“双重外部性”——创新的外部性和生态的外部性。这种双重外部性的解决,需要政府在税收减免、资金扶持、人才支持等方面实施倾斜性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生态导向的科技创新保障体系,不断增强激励科技创新的引领能力。
(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