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省南水北调管理局、省水利厅等8个单位;
6月,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等9个单位;
7月,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等10个单位;
9月,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等14个单位;
11月,山东能源集团、山东商业集团等11个单位……
2013年以来,山东省检察院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讲团,在全省巡回宣讲。5张表格,记录着宣讲团一年的历程。截至目前,山东省检察院共赴省直40多个党政机关和11个中央、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宣讲50余场次,受教育达5万余人。
一花开来百花妍。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回宣讲如清风春雨般滋润着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心田,时时处处传播着廉洁能量。齐鲁大地上,人人倡廉、处处敬廉、事事守廉的风气愈来愈浓,让群众满意、组织放心、亲人无忧成为自觉行动。
“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
“我宣讲的题目是‘珍惜幸福生活,远离职务犯罪’……”这是山东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讲团成员日前在省环保厅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的一次宣讲。
宣讲团的4位同志从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面临的形势、职务犯罪案例、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及建议等方面,作了精彩的宣讲。宣讲结束后,省环保厅一位与会者向记者表示,一定要筑牢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两道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远离职务犯罪。
山东省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提出了“走出去主动提供法律服务”的明确要求。
2013年3月,山东省检察院发出专门通知,正式组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讲团,院领导亲自担任团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新说,实施“走出去”预防战略,目的就是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主动服务重点部门、重点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山东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田中庆介绍,宣讲团统筹全省精干力量,发挥润物无声的教化作用,以柔性措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积极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检察机关及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职务犯罪预防大宣教格局,不断把宣讲活动向基层延伸拓展,进一步促进形成“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良好社会风尚。
“小故事”讲出“大警示”
《孔子学生子贡的故事》启示人们:可以缺衣少食,但不可丧失信念;河北“第一秘李真”的案例警醒人们:人格丧失,生命消逝;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原局长邱某“七笔账”的案例振聋发聩……
宣讲团从一个个小故事、100多个案例切入,以多媒体演示的方法进行宣讲,或晓之以理,或动之以情,声情并茂,生动感人,发人深省。有趣的故事、鲜活的案例,让在场的每一名党员干部铭刻在心、倍感触动、深受教育。
宣讲突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突出警示教育与启发引导。内容上,将近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例和行业、部门特点有机结合,深入解剖,系统分析,提出预防对策,同时宣扬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诱惑,保持清正廉洁。形式上,追求活泼新颖,着力提升效果:以“典”寓事,采用《贪吃的小猴子》等故事,讲解贪婪和欲望的危害,阐明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对政权稳固的重大意义;以“案”说法,借助典型案例,深刻指明贪腐必然导致自毁前程、倾家荡产、身陷牢笼等恶果;以“动”增感,采用多媒体手段,通过栩栩如生的图片、动漫画、视频等增强吸引力、感染力;以“问”促效,制作反馈表,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宣讲单位和受众的意见,及时加强和改进工作。
“时时处处”传递正能量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讲团所到之处,犹如清风拂过,处处沐浴着浩然正气,时时传播着廉洁能量。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能源集团董事长卜昌森告诉记者:警示教育宣讲团、情景剧组到企业宣讲、演出,体现了对企业发展的保护,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他以自身企业为例指出,2010年以来,虽有多名“蛀虫”被查办,但企业没有走下坡路,2013年营业收入和资产分别达到2275亿元和2300多亿元,每天增长一个亿。卜昌森说,这既得益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得益于检察机关捉“蛀虫”和开展预防工作。他建议进一步将预防关口前移,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牢。
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介绍,宣讲给人以强烈震撼和深刻启迪,厅党委将以此为契机,进行廉政专题教育。
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庞敦之谈到,以“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为主题的宣讲活动立意深远,情真意切,让大家听得进去,能够入脑入心。
听了宣讲之后,各单位领导纷纷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反思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带头整改。很多同志说,现在更加知道幸福就在身边,更加懂得要知足、珍惜和感恩,千万不能为蝇头小利葬送个人前程,辜负了党和人民。
宣讲活动共收到听后感、反馈函2000多份,许多干部在留言簿上写下深刻感言。山东省地矿局干部乐江华写道:“我将以杨善洲、孔繁森为榜样,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多干事、干好事,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认为,山东省检察院以“五进”为抓手,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开展警示教育宣讲,干在了实处,作出了示范,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本报记者 赵秋丽 本报特约记者 李志臣 本报通讯员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