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3日电(记者杨君)中国互联网协会13日在京发布《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销售无理由退货倡议书》,倡导网络销售经营者作出严于法定无理由退货制度且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倡导网络销售经营者在相关网页的显著位置采用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显著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明示消费者,设置专门的程序提示消费者,并由消费者主动点击确认同意;倡导网络销售经营者销售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时,设置专门的程序提示消费者,并由消费者主动点击确认同意;倡导网络销售经营者明示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有关商品完好性的条件。
据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15日正式实施,该法明确了网络销售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网络交易平台先行赔付及连带责任制度等内容。为贯彻实施该法,切实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适当界定网络销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制定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销售无理由退货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