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家用电器强制性报废标准和相关立法滞后,家电普遍存在电线老化、电子元件性能下降、有害物质泄漏等安全隐患。我国家电年报废量达5000万台,年均增长速度超过20%。预计“十二五”末期,彩电、空调、冰箱等5类家电的年报废量将高达1.6亿台。在2012年全国发生的15.2万起火灾事故中,家电老化引发的火灾约占30%。针对超龄服役的家电产品,我国只有燃气热水器规定了6年至8年的使用年限,空调压缩机的寿命为开停6万次。由于没有强制性标准,市场上存在大量超期服役的家用电器。
建议,尽快建立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性标准,明确每类家电产品,特别是能较长时间使用的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厂家要在产品上告知消费者安全使用年限的具体截止时间,并通过暂停售后服务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更换产品。消费者要在安全使用年限到期后主动报废或更换产品,同时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体系,规范废旧家电交易,严禁超期服役的废旧家电进入二手市场和农村市场。
(本报记者杨连成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