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每年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南京对此有何反应?在7日举行的江苏代表团媒体开放日上,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陈绍泽代表作出回应。
“牢记历史不是为了延续仇恨。通过设立公祭日,向全世界展示我们反对战争、捍卫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陈绍泽代表表示,南京作为深受帝国主义战争侵害的城市,对于设立公祭日的决定,期盼已久,坚决拥护和支持。
“以立法的形式来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符合民意,符合法律,符合历史,符合国际惯例。众所周知,近年来,日本的一些右翼势力试图歪曲甚至否定历史,这引起了南京人民的强烈愤慨。”陈绍泽代表认为,从国家层面设立公祭日,也是对别有用心之人歪曲历史的有力回应。(本报北京3月7日电 本报记者 殷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