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年委员”“季常委”“月主席”,解决好“10天委员和365天委员的关系”——在7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二场记者会上,与会委员的回答坦率且锐气。
过去一年中,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有了很多新招实招,“双周协商座谈会”和“年度协商计划”成了舆论热词。对此,全国政协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刘佳义委员说,大家知道,政协有一个通常的说法,“年委员”“季常委”“月主席”,什么意思?“年委员”是说,当了全国政协委员一年就开这么一次大会,特别是京外委员,这一次开完以后,一年就没有事儿了。“季常委”,就是每个季度开一次政协常委会,政协常委也就是参加一季度的会议。“月主席”,就是一个月开一次主席会。大家都感到协商民主没有经常化。针对这个情况,全国政协推出了一项新举措,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
年度协商计划也是第一次,针对性明显。“一些地方对政协有反映,说协商很有随意性,想起来这个事儿,就要政协协商一下。没有想起来,就忘记了。”刘佳义说,“针对协商的随意性、决策的随意性,经过中共中央批准,我们推出了一项改革举措就是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具有权威性。提高了协商权威性,各个部门都在协商计划下凝聚共识、交流思想、形成新的观点。”
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新闻出版界别委员履职情况的提问时,新闻出版总署原副署长、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会长、中国报业协会副会长李东东委员也同样强调了政协委员日常履职的意义。“在政协闭会期间,如何更加充分地发挥界别作用,依然是个需要深入探讨、研究的重要课题。要通过开展界别活动,解决好参加每年10天的全体会议和会外履职的关系,也就是俗称的‘10天委员和365天委员的关系’。”李东东说。
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赖明指出,有的提案不能马上落实,其中一个原因是提案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比如雾霾治理问题,“产生不是一朝一夕,治理也不是一朝一夕,是长期的过程,是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努力的,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他说。
赖明认为,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委员们的提案办理,政府部门的回复办理情况总体是好的,措施基本上是得力的。有一些“落不实”的,也不排除有的政府部门可能有相互推诿、互相推卸责任的可能性。“我们相信,只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规定精神,这个问题会得到很好的解决。”赖明强调。(本报记者 刘文嘉 光明网记者 秦一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