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全国老龄化水平继续提高。以浙江省为例,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达到857万人。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77万人。再加上目前退休人员收入较低,平均月养老金在2000元左右,农村老人的收入更低,一个失能老人在护理机构的月护理费用普遍在2000元以上,普通老人难以企及。而商业保险无法满足所有护理需求,而且还有很多限制条件。所以只有通过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才能有效地从制度上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和医疗保障问题。
建议推出覆盖全民的“失能老人护理保险”制度,由政府与个人或家庭按比例各承担一部分费用,缴费者年老失能需要护理服务时,从中支付相应费用。建议由政府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料护理分级分类补贴制度,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建立老年人意外保险规避风险,由于老年人意外伤害的高发性,该制度带有一定福利性质,需要政府和商业保险机构达成共识与合作。建议依托高级技工学院、规范化的护理机构等单位,建立护理培训机构,培养培训具有较高水平的护理工作队伍,并建立完善护理人员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建议建立专业“失能老人”医院,专门为“失能老人”看病。(本报记者杨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