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半年时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将迎来六十周年华诞。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之际,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过的不平凡历程,不禁感慨万千。
历史进入近代以后,中国的封建专制陷入危机中。为挽救国家和民族危亡,一批又一批有识之士试图效仿西方国家的政治模式,但他们的探索都以失败告终。中国共产党人自登上历史舞台起,就以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致力于领导人民设计和实践符合本国国情的政治制度。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就领导建立了具有人民代表大会性质的工农兵代表会议政权,即苏维埃政权。抗战时期,党按照“三三制”原则,成功领导了陕甘宁边区的民主政权建设。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纷纷建立了人民代表会议。新中国成立之初,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在艰难复杂的时局中,极力推动召开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民主实践,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奠定了根基。1954年,由普选产生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在这个基础上,1954年宪法正式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制度从此成为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六十年来,亿万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满腔热情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积累了丰富经验,产生了深刻的制度认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成为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途径,成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实现依法治国,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政治保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中国人在自己的土壤上绘制的民主政治蓝图,已经深入人心。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六十年来的实践,可以得出几个基本结论:
第一,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动摇。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都是本国历史的产物。只有本国的,才是世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一百多年的艰苦求索中做出的选择。历史已表明,只有这个制度才有利于把十几亿人民团结起来,把大家的意志和利益凝聚起来,把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个制度。
第二,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过去是在党的领导下探索建立、发展起来的,今后,也必将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前进。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将会失去方向;没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民主政治制度的高度发展与发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将会失去它的生命。
第三,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离开了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悬空的。人民的意愿,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说来容易做起来难。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在湖北考察工作时,说了一句很生动的话。他说:“一枝一叶总关情。什么是作秀,什么是真正联系群众,老百姓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句话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说法和做法上,也是很贴切的。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必须来实在的,必须让人民群众真实地参与到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管理中。只有这样,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才会有认同感、归属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才会不树自立。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力,来自于我们对这个制度的忠诚与实践。一个制度也许并不完善,但如果我们忠实地服膺和实践这个制度,那么,即使粗疏的制度也会在实践中逐步丰满和完善。相反,一个制度即使很完善,但如果得不到认真执行,也会被废弃于一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好的政治制度,我们最需要的是对这一制度的信仰与忠诚,一点一滴、不折不扣、日积月累的实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这为经历了一个甲子曲折与辉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人民的主体地位必将进一步突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必将在创新中前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作用必将得到进一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