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名宪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崇德因病于2014年3月3日晚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著名法学家、著名政治学家、杰出法学教育家、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奠基人、原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许崇德是中国法学发展和法制建设进程中的奠基人、见证者,更是一个守望者。
“在中国法治发展的史册上,许老是一个绕不过去的人物。”许崇德的弟子、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说。
许崇德1929年生于上海,1951年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入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1953年毕业,留校任教。
自1954年起,许崇德参加我国宪法起草的工作,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制定的全过程。1979年,许崇德参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与《选举法》的草拟及修改工作。1980年至1982年期间,作为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成员,许崇德曾参与现行宪法的草拟。
1982年11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代表们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许崇德被分配到分组讨论会上接受咨询,解释条文原义。“这部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所以,从宪法修改委员会成立、条文的拟定一直到宪法的通过,我全过程参与。”2008年5月28日,许崇德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他对参与并见证新中国数部宪法和两部基本法的起草记忆犹新。
1985年,时任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校长的许崇德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担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委员。1985年参加起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88年又参加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之后又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直至1998年,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立,13年的付出,许崇德被香港媒体称为“四大护法”之一。
许崇德带出博士51名,硕士10届,发表文章已达319篇,出版著作包括参写的学术性书籍75种,还编有《香草诗词》三卷,出版《许崇德诗草》《学而咏怀——许崇德诗词集》及杂文集《涓水苔痕》各一册。2000年退休后他仍然上讲台授课,编书写文章。
追忆起老师,余凌云只有一句话:“他始终是我崇敬和追随的一个学术榜样。”
“在人民大学静园居住的时候,每到春暖花开,许老师不大的园子里鲜花盛开。”余凌云说,老师的为人和治学如同一幅画留在他的记忆里,宁静而悠远。(相关人物报道请见本报2013年2月21日人物版)
(本报北京3月4日电 本报记者 李玉兰 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