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教育是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4年1月20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计委、中国残联七部门发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指出,当前“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计划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笔者认为,加快我国特殊教育均衡发展,是现阶段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
特殊教育均衡发展的内涵
宏观层面的特殊教育均衡发展,是基于社会学理论,强调特殊教育均衡体系的外在形式。这一层面上的特殊教育均衡发展主要体现为,政府部门制定的特殊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体现教育均衡的基本理念和思想,并将教育均衡作为长期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从而保障残障儿童的受教育权。此外,宏观层面的特殊教育均衡,还强调特殊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包括特殊教育的规模(培养人数)和结构(培养人才的层次结构、形式结构和布局结构)必须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即特殊教育的规模均衡发展、结构均衡发展以及区域均衡发展等。
中观层面的特殊教育均衡发展,是从经济学角度,强调特殊教育均衡体系的内在性、实质性内容。该层面的特殊教育均衡发展反映了特殊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包括特殊教育硬件的均衡发展和软件的均衡发展。特殊教育硬件的均衡发展,主要包含生均经费投入、校舍面积、图书资料等资源的合理配置,基于特殊教育对象的特殊性,还需强调特殊教育学校在诸如专用教室数量(包括语训室、各类实验室等)、无障碍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康复器械特色资源的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软件的均衡发展,包括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结构层次、专业水平以及学校管理理念等软性资源的均衡配置,此外,还需特别强调特殊教育教师的学科背景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教师(如语言治疗师、物理治疗师、体育治疗师等)的合理配置等。
微观层面的教育均衡是更深层次的教育均衡,在整个均衡体系中体现了教育学的特点。该层面的特殊教育均衡发展包括特殊教育目标均衡和特殊教育质量均衡。特殊教育目标均衡即实现特殊教育培养目标的均衡,要充分尊重每一名学生的差异与个性,弥补其缺陷,让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和特长,此为特殊教育的根本目的。特殊教育质量均衡包括课程和教学过程内部的均衡发展。例如,在课程设置方面,学科知识、职业技能、康复训练等课程应合理安排,传统教学法与生态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应有效结合且均衡搭配。
特殊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方式
构建特殊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指标与测度方法。特殊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指标是评价特殊教育均衡发展的可量度参数的集合,而测度方法是判断特殊教育发展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群体之间是否存在不均衡现象以及均衡发展程度的评估方式。只有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指标体系并选择合理的测度方法,才可能完整地反映和评价特殊教育均衡发展的状况,进而指导特殊教育相关政策的制定,为实现特色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均衡化、公平化提供依据。
制定特殊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和监测机制。政府部门要承担起特殊教育工作的督导和监管责任,建立科学、有效、完善的特殊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机制,秉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优”的评估原则,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以及教育质量开展评估。同时,建立特殊教育均衡发展指数(SEEI),及时了解特殊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掌握特殊教育均衡发展趋势,并提供非均衡预警,在必要时通过政府的法律法规或行政手段,将特殊教育均衡指数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
推进特殊教育均衡发展的策略
优化特殊教育资源配置,是促进特殊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条件。为保障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应当采取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方式,优化配置特殊教育资源,缩小东中西部特殊教育发展差异。由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励东部特殊教育发达地区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结成对口支援。通过市场方式,在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等建设中,引进发达地区以及社会和民间资金的参与。
夯实特殊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制度,是保障特殊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要素。政府机构应制定有力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同时,制定特殊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最低标准,包括特殊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公用经费标准、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工资标准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条件标准等。此外,还应建立明确的特殊教育经费分担机制,落实各级管理部门的财政责任。
师资队伍建设,是发展特殊教育均衡系统工程的核心。为了从整体上提升特殊教育师资队伍质量,应出台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壮大特殊教育师资力量,优化特殊学校生师比。要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水平,通过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等手段,夯实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建立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制度,鼓励和发挥优势特殊教育学校的辐射作用,通过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流动教学等方式,带动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快速发展。
执行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是实现特殊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措施。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制定统一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标准,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实现特殊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建设主要包括特殊教育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装备条件统一化,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与质量控制规范化等。在这些统一标准实施过程中,形成相对公平的特殊教育环境,为实现特殊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奠定基础。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教育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