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职业化改革的美好前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确立“衔本位”。因为,职业化军官发展的一切活动以及各项管理制度都与军衔密切相关。
虽然军衔制度的发端要比军官职业化制度早很多,但它却是在军官职业化制度建立之后才逐渐成熟和日臻完善的。当今世界,实行军官职业化制度的国家大都以军衔主导军官职业化发展,把军衔作为明确军官身份、确定军人上下级指挥关系的称号和标志,严格按职位数量等级编制军衔数量等级,使军衔与职位具有直接的对等关系,即某一职位只能授予一种与其相对应的军衔,甚至不少国家的军衔名称都来自与其对应的职位名称,比如在德文中,上尉和连长是同一个单词。同时,他们普遍采取以军衔等级决定军官待遇的办法,使其成为确定军官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比如,美军实行的就是军衔等级工资制,军官基本工资依军衔等级而定,每个工资等级又依据军衔年限划分为若干档次。
我军现行的军衔制度始于1988年,是一种典型的以职务为主导的军官等级制度。虽然设置了军衔等级,但由于实行按管理系统分类军官和按职务等级编制军衔,因此没有很好体现军官的职业性质和专业化特点。这一制度把职务高低视为军官价值高低的基本标志,助长了“官本位”意识,造成“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现象,导致军官“能升不能降”、交流困难等问题。
笔者认为,我军加快推进军官职业化改革,一个首要的问题是建立以军衔为基准的军官等级制度,将军官的等级区别和标志由以职务为主转变为以军衔为主,以军衔来体现军官的资历、责任、能力和贡献,并作为获得职务任用、物质待遇和荣誉地位的基本依据。这样做,有利于强化军衔的调节功能,理顺上下级指挥关系,特别是临时组建部队和作战中部队建制打乱情况下的上下级指挥关系;有利于拓宽军官职业发展路径和空间,走开“能上能下”的军官交流任职路子;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军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军官队伍整体的职业发展预期和职业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