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2月23日电(记者任维东)云南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云南省教育厅厅长何金平表示,要认真贯彻教育部要求,积极推进“小升初”招生制度改革。
针对云南地处边疆民族地区、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实际,规定要求全省各州市、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坚持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分配优质教育资源,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及时制定辖区内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省属或州市属、公办或民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州市和县市区教育资源统一调配、统筹安排。
云南省教育厅还希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多种模式,整体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落实政策措施,支持和帮助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发展,开展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改革,不断完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制度,鼓励民办初中学校办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