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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2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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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培育新时期人民群众幸福观

    郭文 《 光明日报 》( 2014年02月24日   12 版)

        人民幸福,是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标尺,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实现中国梦的出发点与归宿点。幸福既是对一定时期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事实判断,也是对生活目标和生活理想的价值判断。幸福感是社会客体环境与主体感受的高度统一。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生活幸福,不仅要推进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更要加强幸福观培育,让人民切实感受到生活的幸福,激发生活热情,更好地投入到生活与工作中,为实现中国梦汇聚强大的中国力量。

     

    加强幸福观培育的意义

     

        人民幸福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保障。作为社会中的人,每个人追求的最终目的都是幸福快乐,英国哲学家休谟说:“一切人类努力的伟大目标在于获得幸福”。只有处于社会中的个人感到幸福,才会更进一步关爱社会、奉献社会,才会真正促进社会的和谐。党和国家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就是为了造福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能够在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中实现最大幸福。但同时,幸福作为人的主观心理反应,不仅是个人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的高度统一,还是个人幸福和社会整体幸福的统一,因此,必须加强正确幸福观的培育,不断提升全体社会感知幸福、创造幸福的能力,使人民在感知幸福中不断努力奋斗,在用各自的形式追寻自己幸福梦的同时,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当前群众幸福感低于预期的原因

     

        近年来,幸福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似乎全体中国人都参与到“你幸福吗”这个火爆问题的大讨论中。但是相对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日益提升的国际地位,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人们的幸福感却未获得同步提高。

     

        当前国人幸福感普遍低于预期,主要归咎于心态失衡与道德困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国已处于社会转型期,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公共安全事故频发、资源配置不均、发展不平衡、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等利益关系失衡问题,令社会陷入不安,焦虑感不断扩散,幸福感随之出现下降,进而引发幸福观出现变异,“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等不健康的观念,强烈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幸福观异化必然导致人们丧失理想,丢却信念,进而影响社会和谐。

     

    培育幸福观的路径

     

        幸福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反映。由于人们的生活价值目标不同,人们的幸福观也就不同。不同社会、不同阶级、不同群体,具有不同的幸福观。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国人的幸福观培育,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为指引,并与当前中国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将个人幸福与社会和谐结合起来,将个人追求与中国梦的实现结合起来,把创造幸福与享受幸福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最大统一。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为提升幸福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幸福感是人们的主观感受,加强幸福观培育,一方面要加强主观引导,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另一方面,要注意客观环境建设,为幸福观培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当前情况下,重点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确立正确的发展导向,把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统一起来,破除“唯GDP论”,努力追求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发展,从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二是要加强党的建设和政府治理力度,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确保社会公平,让人民更有尊严感。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树立清正廉明的政府形象,创设更加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让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都得到保障,让每个人的创造性都得到自由的发挥,从而激发社会活力。四是要努力争取公共服务全覆盖,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让人们在工作生活时无后顾之忧,对未来充满信心,提升人民的幸福感。

     

        加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宣传与引导,以正确的幸福观统领社会。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人人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和能力,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道德修养,以集体主义为着眼点,通过劳动,实现物质追求与精神追求、索取享受与奉献创造、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高度统一,才能实现个人幸福与整体幸福的统一,从而真正实现幸福。加强幸福观培育,就要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人们正确认识幸福不仅是个人的主观感受,更是社会价值的统一,不仅是物质的享受,超越物质的幸福更持久。真正的和高尚的幸福,应该是与人民大众的幸福联系在一起的,以人民大众的幸福为幸福。在当今社会,就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将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相结合,投身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大潮中,才能真正实现个人价值,幸福感也才会大幅度提升,真正感受到个人幸福。

     

        加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将传统文化注入到幸福观培育中。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真正的幸福与道德是有机统一,道德修养与文化素质,决定着一个人的幸福观。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塑造国民幸福观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道德源泉。《礼记·大学》就明确提出“格物、致知、意诚、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孟子则提出“与民同乐”思想和“使他人幸福”的社会幸福观;宋朝时期,范仲淹则提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生幸福观。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对于重塑国人的幸福观和追求人民幸福梦仍不乏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培育正确的幸福观,要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让优秀文化理念根植于人民群众心中。让人们真正认识到,要真正提升幸福感,必须不断加强个人修养,有以天下为己任的宽广胸怀,将个人追求与社会发展、国家需要高度统一。只有心怀这种自觉的认识和修养,才能够在心理上控制自己的私欲,进而追求高尚的精神。

     

        培育正确的幸福观,要紧密结合当前实际,让每个人都以实现中国梦作为个人幸福的价值取向。个人的幸福感受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脱离了大的社会环境,就不会有个人的真正幸福。中国梦是当前中华民族最远大的志向。中国梦具有丰富的内涵,国家富强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点,民族振兴是中国梦的根本,人民幸福是中国梦的落脚点。要实现国家富强,就必须大力发展经济。这就要求国民将追求个人幸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结合起来,以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个人贡献作为个人幸福的价值尺度。没有民族的振兴,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历史上任何国家民族,在积弱积贫时,必然受到他国的欺凌,人民也难以有真正的幸福,鸦片战争以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夕的中国人民的经历,就是真实的写照。个人的幸福只有与民族振兴联系起来,才会是长远的幸福。只有将是否为实现中国梦做出个人贡献作为个人幸福的价值取向,才能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感受幸福、享受幸福。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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