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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2月22日 星期六

    点将台·老鲍谭古

    孔子的两篇自传

    作者:鲍鹏山 《光明日报》( 2014年02月22日 05版)

        《论语·为政》: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这段话广为人知,孔子讲他人生的六个阶段,算得上是史上最早也是最短的自传。

        其实,《论语》中还有一段孔子的自传,是人我对照而言的。《论语·子罕》:

        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

        能够一起学习的人,未必能一起达到“道”的境界;能够一起达到“道”境界的人,未必能一起立身于“道”中;能够一起立身于“道”的人,未必能与他一起灵活运用“道”。

        孔子这里说了四种层次:一起学习的人,一起学到了道的人,一起立身于道的人,能灵活运用道的人。

        每上一层,就会淘汰一批人,到了最后,可能只剩孔子一个人。

        学识越深,身边的同伴越少。曲高自然和寡;德高自然孤独。孔子独处高绝的道德学问之巅,寂寞深深。

        但是,问题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是否就是道德的境界?如此地在道德上琢磨自己,是否会把自己修养成形如槁木、心如死灰的道德木乃伊呢?

        显然不是。把孔子上述两段话总结一下,我们发现,两者之间呈现了一些相同的境界,比如“学”“立”“权”。但最高境界乃是“从心”“从欲”“从权”——“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讲的最高境界是“从心所欲不逾矩”,“可与共学”讲的最高境界是权变。比较两者,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人生的最高境界是自由的境界,同时,又是道德的境界,是自由与道德融为一体的境界。从心所欲,是自由;不逾矩,是道德,孔子经过自己一生的努力,最终给我们的启发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是自由和道德融合的境界。

        自由是经由必然,再超越必然。

        真正的道德人格一定是自由的人格。真正的道德人生一定是自由的人生。真正的道德社会一定是自由的社会。

        到达这个境界的人是宽松的、从容的、愉悦的、自由的,又是合乎道德的、体面的、高贵的。

        有一次,孔子兴致高,评价起历史上的几位著名的隐逸人物: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柳下惠、少连。

        孔子说:“不降低自己的志向,不辱没自己的身份,就是伯夷、叔齐吧!”

        说柳下惠、少连:“降低志向辱没身份了,但言辞合乎伦理,行为深思熟虑。他们也就这样了。”

        说虞仲、夷逸:“隐居山林,说话放肆,立身合乎清白,弃官合乎权变。”

        最后,孔子说:“我与这些人不同:我是无可无不可。”(《论语·微子》)

        无所坚持,见风使舵,毫无原则的,是小人;有所坚持的,是“贤”;有所坚持而又不拘谨教条的,是“圣”。

        伯夷叔齐等人,就是贤。孔子是圣。

        子曾经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论语·里仁》)

        “义”是原则,但不是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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