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0日电(记者金振娅)国家卫计委2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自2014年5月1日起,要求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开展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工作。
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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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20日电(记者金振娅)国家卫计委2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自2014年5月1日起,要求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开展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工作。
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