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4年02月20日 星期四

    黑龙江将为乡镇卫生院招聘3000名大学生

    作者:孙明泉、朱伟华 《光明日报》( 2014年02月20日 06版)

        本报哈尔滨2月19日电(记者孙明泉、朱伟华)记者19日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该省自2014年起正式实施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补充计划:面向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及全社会,每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1000人,连续3年共计招聘3000人,每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招聘1人。

        为将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办法规定:招聘单位范围为全省政府举办的899个乡镇卫生院和45个乡镇卫生院分院;招聘对象为省内外统招医学院校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招聘计划中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占70%,专科生占30%。

        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包括中西医结合)、药学(包括中、西药)、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精神医学等专业;招聘方式为按照公布的岗位需求计划,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实行公开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现场签约、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应聘通过后,聘用人员须与当地县卫生局、人社局签订为期3年的服务合同;可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和特聘岗位津贴(省政府特设),确保本科及以上学历聘用人员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并依法享受当地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

        聘用期满3年者,经当地卫生和人社部门综合考核合格的,在参加省内乡镇、县级、市级以上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可再加2分。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