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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2月20日 星期四

    光明时评

    “安全岛”应成为弃婴者的“纠错场”

    作者:徐 娟 《光明日报》( 2014年02月20日 02版)

        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福利院门口,一间不到5平方米的小屋很显眼,屋内摆着婴儿小床,被褥干净,墙上的卡通贴纸让屋里充满童趣。这里就是被舆论广泛关注的婴儿“安全岛”。去年年底以来,南平、厦门先后设立婴儿“安全岛”,已接收弃婴30多名。福建省民政厅负责人表示,年内福州也将建立婴儿“安全岛”,在各地试点成功后,再适时推广。

        婴儿“安全岛”从设置之日起,社会上的争执就不绝于耳。赞成者认为,这是人性化的慈善,是珍重生命的体现;反对者则担心,此举会变相鼓励遗弃行为。比如,南京社会儿童福利院的“弃婴岛”自去年12月启用以来,几乎每天都收到弃婴,甚至出现外地父母开车把孩子送过来的情形。种种的婴儿“安全岛”之所以会引起广泛质疑,是因为目前还没有健全的配套措施来保护弃婴,客观上造成了人们“一弃了之”的现状。

        在大自然最底线的天然法则里,父母爱孩子是一种本能,没有谁会愿意遗弃自己的孩子。仔细剖析每起弃婴行为,背后都有说不出的隐痛和苦衷。比如,未婚先孕、违反计生政策、婴儿患严重先天性疾病、重男轻女观念等。可以说,弃婴背后是人性、亲情与现实的博弈。设置婴儿“安全岛”作为一项政府兜底措施,可以对弃婴起到保护作用,但不能防止和解决弃婴问题。只有让人们敬畏法律,健全社会保障,唤回人性和亲情,才能最大程度遏制弃婴行为的发生。

        不可否认,目前我国对非法鉴别胎儿、遗弃婴儿等违法犯罪行为存在取证困难、打击不力的现象。对“少女妈妈”、严重先天性疾病的婴儿,社会救助也不够到位。这需要从法律上加大打击力度,才会使人们“不敢弃”;而只有完善社会保障,才会让人们“不愿弃”。笔者认为,在解决“不敢弃”和“不愿弃”的同时,更要为弃婴者重新找回人性和亲情创造条件,使人们“不会弃”。

        有调查显示,尽管有些人迈出了弃婴这一步,但由于社会压力、亲人劝说以及内心自省等,许多事后都表示后悔和试图改过。只是他们慑于法律责任、道德谴责和经济压力等,最终不得已,又把“一时之弃”变为“永久放弃”。

        其实,通过人性化的制度设计和有条件的法律豁免,促使弃婴者自我纠错,已成为一些国家遏制弃婴的有效办法。比如,德国也有“弃婴保护舱”这样类似婴儿“安全岛”的机构,德国法律规定,弃婴家长可以在8周内反悔并从“弃婴保护舱”取回自己的孩子,政府对其弃婴行为予以保密,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8周之后,被弃置的婴儿将会向社会开放领养。如果我国各地的婴儿“安全岛”不仅能够成为弃婴的“保护舱”,也能建设成为弃婴者的“纠错场”,那么就有可能在保护弃婴方面发挥出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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