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3年12月5日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和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两项业务率先获批,新年伊始,央行上海总部再出新政——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以及外地支付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分公司,凡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均可从事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18日上午,央行上海总部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举行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启动仪式。
此举标志着这一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便利跨境贸易、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重要举措正式“落地”,同时公布的《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则是金融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央行30条”中首个发布的操作细则。
更高层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当天的启动仪式上,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联、快钱、银联电子支付、东方电子支付、盛付通),分别与5家商业银行上海分行、5家特约商户对接签约。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现场发起了一笔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
所谓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是指支付机构依托互联网,为境内外收付款人之间真实交易需要转移人民币资金提供的支付服务。根据《实施意见》,符合注册地、业务范围等相关条件的上海市支付机构,可参与跨境人民币支付,开展各种创新业务,包括金融增值、综合现金管理、综合支付方案、境内外综合银行卡收单等。值得一提的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不需要事前审批,只需要在事后一段时间内备案即可。
“细则出台后,进出口贸易商可以享受到实在的便利。”某电子商务平台负责人说,以一笔台湾到上海的跨境贸易支付为例,原本正常需要15天,现在走支付机构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可以缩减到5天。而且,境内企业付的、境外企业收的都是人民币,企业减少汇兑流程的同时,也可以省去汇兑风险。
“可以预见,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海外购物网站以人民币标价、人民币支付、人民币结算,‘海淘’更方便了。”对于热衷于“海淘”(海外购物)的金女士来说,这是很快能感受到的最直接的变化。
“跨境贸易结算对我国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开放将产生新的推动作用。”央行上海总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在自贸试验区内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能在更高层次上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提高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作为新金融业态的一种形式,支付机构参与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有利于外向型企业资金管理能力的提高、贸易条件的改善和竞争能力的增强,有利于进一步满足我国境内居民在海外购物的需求,对培育金融国际化功能与拓展金融创新空间有较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
为全国统一的跨境支付监管“探路”
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落地,将有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进一步满足我国境内居民跨境购物需求,同时也有利于外向型企业资金管理能力的提高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未来我国构建人民币国际清算系统,进而完善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实施意见》要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应严格遵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及人民银行其他相关客户备付金监管要求执行,并要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风险评级管理、风险准备金与交易赔付、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交易信息申报等制度。
央行上海总部这位负责人介绍,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的主要目标是“风险可控、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从事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应有健全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只能办理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并建立健全和执行身份识别制度等。在稳步推进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过程中,将密切跟踪、研究相关业务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形成可推广的创新业务模式及管理经验,为总行尽快建立法治的、全国统一的跨境支付监管思路和规则提供实践经验。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表示,下一步,在央行和各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下,还将有序推出跨境人民币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等多项金融改革细则。“随着‘一行三会’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推出,自贸试验区在投融资汇兑便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建设和外汇管理改革等领域,已经基本形成了制度创新的框架机制。这些创新举措,既是企业翘首企盼的制度,也是当前经济形势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服务投资贸易便利化的指导思想。”戴海波说。
他强调,金融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将遵循“先易后难”“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模式加快推进各项政策细则的制定工作。随着相关措施逐步落地,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效应将会得到更大释放和提升。
(本报上海2月18日电 本报记者 曹继军 颜维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