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1月份进出口统计数据时,数据首次全面采用以人民币计价。此举目的是什么?以人民币计价统计的进出口同比增速和以美元计价统计的同比增速不同,原因何在?请看权威解读——
从2014年开始,海关总署全面以人民币计价发布各类货物贸易进出口统计数据,此举目的是什么?1月份,以人民币计价统计的进出口同比增速与以美元计价统计的进出口同比增速有所不同,原因何在?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综合统计司司长郑跃声12日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全面采用以人民币计价进行统计的外贸数据目的是什么?
郑跃声:为了适应国家深化改革和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系的需要,海关总署今年开始以人民币计价发布各类货物贸易进出口统计数据。国际上也有不少国家和地区一直以本币发布对外贸易统计数据。
海关总署从去年发布2013年月度进出口统计数据起,就在保留以美元计价统计数据的同时,增加了发布以人民币计价的进出口总值、进口总值、出口总值、贸易差值等4个总量指标及其扣除汇率因素后的增速,其他分项统计指标仍仅发布以美元计价的数据。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发布制度,推动形成内外协调统一的统计计价体系,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自发布2014年海关统计数据起,全面发布以人民币计价的各类海关统计数据。
记者:以人民币计价的海关统计数据是怎样形成的?
郑跃声:海关发布的货物贸易进出口统计数据来源于企业向海关提交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进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货币向海关申报,海关在进行统计时均要逐单将企业申报的进出口金额,按照其在申报进出口时所适用的汇率,同时折算成以人民币计价的金额和以美元计价的金额。例如,以人民币向海关申报的,要折算出统计美元值;以美元向海关申报的,要折算出统计人民币值;以欧元等其他货币向海关申报的,则要分别折算出统计人民币值和统计美元值。然后,由海关统计部门将符合货物贸易统计的进出口报关记录进行“超级汇总”,形成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的各类海关统计数据资料。
记者:12日发布的1月份外贸统计数据中,为何有分别以人民币计价和以美元计价的两组数据?
郑跃声:为保证海关统计数据的历史延续性,兼顾数据使用者的使用习惯,海关在发布进出口统计数据时,将同时发布以人民币计价和以美元计价的各类海关统计报表。
为便于数据使用者全面、客观地解读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避免因汇率波动而形成的人民币计价和美元计价同比增速不同而对外贸发展速度产生误解,海关总署在发布以人民币计价我国进出口增速的同时,将根据需要附带说明以美元计价我国进出口增速情况。
记者:我们发现,1月份外贸数据中,以人民币计价统计的进出口同比增速和以美元计价统计的同比增速不同,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郑跃声:这正是需要提请数据使用者特别注意的事项。由于世界各主要币种间的汇率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中,以人民币计价统计的同比增长速度和以美元计价的同比增速在具体数值,甚至增长或下降的趋势上都有可能不同。比如,2014年1月与2013年1月同样进口1万美元的货物,如果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等量美元折算的人民币会减少。按美元计价,进口规模同比没有发生变化;但按人民币计价,则进口同比就出现了下降。反之,如果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等量美元折算的人民币会增加,按人民币计价的同比会增长。
这种现象在进行环比时也可能会出现,只是多数情况下,环比汇率波动的幅度一般较小,差距不会太明显。
(本报北京2月12日电 本报记者 张 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