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9日电(记者陈海波)具有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重要意义的大病保险工作,今年将加速推进。国务院医改办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指出,2014年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国家卫计委官方网站8日发布了该通知的全文。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由医改办牵头,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保监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尚未制定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省份,要在2014年5月底前出台有关文件并报国务院医改办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各地还应强化大病保险的宣传和政策解读,使群众了解政策实惠,能够“求助有门”。
通知还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建立大病保险信息通报制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国务院医改办将对各地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