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4日电(记者冯蕾)国家发展改革委24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30元和12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元和0.11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月25日0时。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1月24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1月上旬以来,受全球石油需求增速减缓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有所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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