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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1月22日 星期三

    塞对燃放烟花进行有效管理

    作者:戚德刚 《光明日报》( 2014年01月22日 08版)

        塞尔维亚人喜欢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节日、胜利或喜事,其兴致不亚于中国人。记者在首都贝尔格莱德的几年时间里,经常听到鞭炮轰鸣,看到礼花焰火划破夜空的场景。特别是每年的1月,除了元旦新年,还有7日的东正教圣诞节和14日的塞尔维亚新年,是烟花爆竹燃放最多的时节。但是,这里很少听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员受伤或其他危险事件。对此,记者日前对贝尔格莱德最大烟花爆竹销售公司之一的“歌莱烟花公司”进行了专访。

        据销售部经理达拉甘先生介绍,塞尔维亚对烟花爆竹的管理与燃放有严格的规定。一是政府对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许可进行严格审批,凡获准经营的公司对烟花爆竹的储存管理、库房安全、客户采购信息、市府指定的燃放网点地图、指导安全燃放的示范视频等等,都必须建立电子资料库。二是经营者不得销售有危险隐患和严重污染环境的劣质产品。三是各销售网点的门市部只能摆放产品样品,顾客谈好条件并付款后由专人带到存放地点取货。一般而言,门市和存放地相距不远。四是销售人员必须对前来购买产品的个人或单位宣讲安全燃放知识,要求购买者提供购买理由、燃放地点等信息。五是对不同对象销售不同规格的产品,一般家庭或个人只能购买小型的、简易操作、安全系数高的产品。六是对前来购买威力较大、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大型焰火者,销售公司除了向其宣讲安全知识外,必须指定专业人员到现场操作并强制配备相应规格的安全、消防、急救车辆,该项安全防范服务需额外付费。(本报贝尔格莱德1月21日电 本报驻贝尔格莱德记者 戚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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