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0日电(记者董城)正在召开的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被正式提交大会接受市人大代表审议,并将在22日全体会议上表决。
据了解,这部法规在2013年历经了三次审议修改,“降低大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浓度”被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写入送审草案,这是北京首次立法明确这一目标。此外,129条法规中,法律责任占比30%,显示出首都严防严治、重拳治污的决心。
近两年,PM2.5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代名词,也成为“城市病”的典型症状。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指出,人口和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大气污染物总量居高不下,特别是地理气象等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使得环境容量非常有限。仅靠排放浓度控制已不能解决问题,迫切需要对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北京将设立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双控”。
据介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分别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法》《刑法》等规定,具体设立了39条法律责任,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最高罚款将达50万元。依据草案,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总量指标的,最高就可处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