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瑛在《东岳论丛》2013年第12期撰文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要包括三个类型:第一类是先进文化,即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主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目标,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之“魂”,在推动当代中国社会变革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指引方向、引领潮流的重要作用。第二类是中华文化,即是以五千年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经过长期发展积淀而成的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之“根”,在推动当代中国社会变革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强基固体、支撑发展的重要作用。第三类是和谐文化,即是以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充分反映广大社会成员和谐价值追求、能够给广大社会成员带来和谐社会氛围的精神文化形态,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之“体”,在推动当代中国社会变革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精神家园、文化归属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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