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3日电(记者梁捷)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24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争取在2015年,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面建立健全老年人优待政策。
《意见》要求,2020年实现优待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优待项目进一步拓展,优待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过上更加幸福的小康生活。
《意见》明确了优待项目、标准和范围,要求各地在政务服务优待、卫生保健优待、交通出行优待、商业服务优待、文体休闲优待等方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