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日电 记者金振娅日前从国家卫计委获悉,该委公布了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同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新增18种。
据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一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以及新的职业、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我国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更为多样、复杂。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