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
德国面临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发展可再生能源,而是如何发展。新政府提出了平衡能源政策目标的“三角关系”——生态环境承受力、能源供应安全和能源可支付能力,并决定在2014年制定一个关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国家行动计划,对太阳能、生物质能、陆地风能、海上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合理布局和规划。
2013年底,德国大选尘埃落定。由联盟党和社民党组成的大联合政府将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运行。用总理默克尔的话说,在新的一年,德国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能源转型问题,处理好能源转型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不平衡和矛盾是本届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多年以来,德国能源转型如火如荼地开展着,目的是要尽快减少和摆脱石油、煤等传统能源,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2000年-2007年,政府大力支持,行业迅猛发展。2009年之后德国政府削减补贴,行业立刻产生剧烈反应并出现萎缩。这种政府补贴行为既违反了欧盟不正当竞争法,老是这样下去,政府也没有这个财力,于是提高电价成为必然选择。2009年,德国政府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德国企业和家庭需缴纳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费。换句话说,居民除了支付基础的电价,还需要支付各种税款、附加费、服务费。过去几年里,德国家庭电费平均上涨了1/4,高出欧盟平均水平40%~50%。企业和老百姓对此怨声载道,德国持续多年的发展可再生能源政策已经难以为继。
新组成的大联合政府强调,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道路不会改变,这是目前跨党派达成的共识。德国面临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发展可再生能源,而是如何发展。新政府提出了平衡能源政策目标的“三角关系”——生态环境承受力、能源供应安全和能源可支付能力,并决定在2014年制定一个关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国家行动计划,对太阳能、生物质能、陆地风能、海上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合理布局和规划。对此,默克尔总理指出:“我们不是为了要在任何地方都利用风能,风能的扩大利用必须在有成本优势的地方进行。”同时,新政府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研究,重点研究包括能源利用效率、节能、可再生能源供应系统,包括储存、输送管网等。德国政府认识到,能源转型涉及公民、企业和政府,只有拥有开发技术、以市场为导向且节约成本的各种措施手段,才能避免对企业和私人消费者造成过大压力,才能确保社会接受能源转型战略。因此,德国政府将修订2000年制定的《可再生能源法》,通过市场竞争调整新能源补贴方式,以限制电价继续上涨。
德国新一届政府将能源政策从环保部拨出划归经济部,社民党主席加布里尔出任联邦副总理兼经济与能源部长,成为引导德国未来经济与能源转型走向的“超级部长”。舆论分析认为,这一部门职能调整释放出明确的信号,即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将更为优先考虑经济发展而非单纯的环境保护。这意味着德国能源政策的关注点将发生转变,即经济发展不能妥协于能源转型,未来改革措施的焦点将是保证经济竞争力和降低能源价格。
但是,如何应对过快能源转型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不平衡和矛盾,德国政府并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默克尔总理日前表示,完成能源转型是新一届政府最紧迫的任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正面临多重压力”。在默克尔看来,未来国内就业和经济环境均取决于能源转型的成败。
(本报柏林1月1日电 本报驻柏林记者 柴 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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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可再生能源法》
早在2000年德国政府就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该法规定,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发电优先入网,并强制规定了上网电价补贴的方式,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目前,德国绿色电能占年总发电量的比例从6.6%提高到25%左右,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环保型电力投入市场的成功模式。但这种模式也有其致命的缺陷,经过近10多年的发展,德国绿色能源产业依旧是非市场化,行业的兴衰完全依赖于政策的支持程度。 (柴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