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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

    元旦春节 风清气正

    对公款购买年货节礼“零容忍”

    王昊魁、龚亮 《 光明日报 》( 2013年12月30日   01 版)

        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王昊魁、龚亮)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日前,中央纪委相继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两个严禁”,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问题等提出明确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两个严禁”的通知,采取多种形式,以实际行动营造廉洁、节俭的节日氛围。

        公安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通知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和要求上来。同时要求财务、审计部门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各单位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两个严禁”的“零容忍”,确保“两个严禁”落到实处,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国家信访局党组多措并举,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从政的工作部署。同时,在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廉洁从政的长效机制,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与职务行为有关的吃请和礼品礼金等。违反有关规定的,先停职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一律依规依纪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严禁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各司局、各单位禁止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禁止以福利为名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购物券,禁止搞相互走访、宴请活动,禁止收送土特产品、纪念品以及礼品,禁止司局、单位举行各种名义的联欢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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