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共中央已经印发,规划是根据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制定的,全面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最新要求。既继承传统又改革创新,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既宏观指导又量化考核,无论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上,还是在体例结构和文风上,都彰显了时代特色和创新意识,呈现出了许多新的亮点和特点。这些亮点和特点昭示着我国干部教育培训正由大规模全覆盖“粗放式”培训,向“质”“量”并重“内涵式”培训转型升级。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上既继承传统又与时俱进
我们党关于干部教育培训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和宝贵经验,都在本次规划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和传承。《规划》依据党的指导思想和党的建设主题主线,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对未来5年所遵循的基本方向、总体目标给出了具体规定。这是全国干部教育培训的行动指南,主要呈现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两个服务”的着力点有新的深刻内涵和时代特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功能。所谓服务大局,过去通常表述为“为科学发展服务、为干部健康成长服务”。本次规划出台后,“两个服务”表述为“服务党和国家事业、服务干部健康成长”或者“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服务”。这两种表述虽然在本质上是一脉相承的,但是具有新的深刻内涵和时代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改革发展和党的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治国理念和思想观点,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有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这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新的着力点和目标追求。因此,“两个服务”必须着力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大局来开展,做到党和国家事业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着力于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这一目标来进行,做到干部履职尽责、健康成长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二是战略部署由“两大”拓展到“两全”。本次规划在继续提出“持续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从而在战略任务上由“两大”拓展到“两全”。这就意味着干部教育培训由“量”的规定上升为“质”的规定性,将由“粗放式”培训向“内涵式”培训转变。三是培训目标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本次规划把党的纯洁性建设特别是思想纯洁建设纳入到了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范畴,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一系列教育培训措施。同时,根据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五好干部”标准,以此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服务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目标和检验标准,写入了《规划》指导思想。
培训内容上既注重体系完备又强调核心重点
干部教育的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四部分,《规划》在强调全面推进这四方面培训学习的基础上,又分别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史党风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种能力培养和知识教育等每一部分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要求,这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培训内容架构体系。
一是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学习任务。《规划》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史国史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规定,把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作为每一类培训对象的主要培训目标,并提出重点培训措施,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提出的“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二是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分开规划。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是党员干部“固根守魂”的安全阀和保险带,二者在理想信念教育方面侧重点各有不同、适用方式方法不尽一样、目标要求也有所差异。《规划》根据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各自的特点和特有的内容分别进行规定,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既强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立场观点、方法规律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道“从哪里来,根扎哪里,到哪里去”,又加强对党章、党史国史、党风党纪以及党性原则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敢于担当,做到双管齐下,体现了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的差异性和各自规律,增强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三是对党性教育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化和拓展。党性坚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好干部的基本标准。教育培训干部,党性教育是核心,《规划》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要求,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作风、反腐倡廉、党史国史特别是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党风党纪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党性教育的相关内容。
量化指标上既有定量考核也有定性要求
本次《规划》最突出的创新点之一,就是在总体要求部分对数量指标和质量评估提出要求,并以附件的方式列出具体量化考核指标,这在党的干部教育历史上属首次。
关于量化指标的制定,使得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具有可操作性和参考标准,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对干部参与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5年累计3个月”和“一般干部每年不少于12天”时间要求,通过对各单位不同类别干部的调训率、参训率、人均年脱产培训学时数进行最低控制,这样充分考虑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的干部实际情况,提出了不同标准的调训率、参训率、人均年脱产培训学时数要求,从而提高了宏观指导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网络培训成为干部参训学习的重要途径,本次《规划》把干部选学和网络培训学时数折算为脱产培训学时,纳入考核范围,这样既符合当前干部参与培训学习的实际情况,又能保证“全员培训”规定的落实。
关于对培训质量的评估,《规划》提出要全面开展培训质量评估。从培训设计、实施、管理以及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测评,把评估结果作为主渠道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作为遴选其他机构的重要标准和作为推动改革创新的重要指引。对培训质量评估进行系统设计,具体提出评估主要内容,不仅在干部教育培训理论上是一大创新,而且在工作实践上也是重大突破。
总体来看,本次《规划》绘制了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新蓝图,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战略任务的行动纲领,是持续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自身建设水平的制度性保障。
(作者单位:中国延安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