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41年以来,美英首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举行过六次会议,英苏之间举行过一次首脑会议。但是美苏没有举行两国首脑会议,而中国也未与美英苏三国举行过首脑会议。
1943年,盟军分别在苏德战场、北非战场和太平洋战场取得巨大胜利,德国和日本失去了战争的主动权,第二次世界大战出现了战略转折。在新形势下,为了加强盟国间的军事合作、赢得战争的彻底胜利,并讨论战后世界的安排,迫切需要举行一次美、英、苏、中四大国首脑会议。
1943年8月7日,英国政府向斯大林发出急电,要求召开英美苏三国首脑会议。斯大林答复说:“举行三国政府首脑会议是绝对需要的。这样一种会议,在同美国总统商定会议的地点和时间后,一有机会应立即举行。”1943年9月8日,斯大林又明确表示,会议地点最好确定在中立国伊朗。
由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在抗日战争中作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世界人民的尊重。美国总统罗斯福欲把三国首脑会议开成四国首脑会议。因此,他一方面酝酿与斯大林会晤,另一方面征求蒋介石的意见,探询举行美、英、苏、中四国首脑会议的可能性。蒋介石认为,当时苏联还没有对日宣战,因此中、苏领导人不便在一起会晤。但是蒋介石表示,愿在美、苏首脑会晤之前,先同美国总统罗斯福会晤。
罗斯福向丘吉尔征求意见,丘吉尔说:“在苏联还没有向日本宣战之前,似乎不宜正式邀请他们和中国政府一起开会。”最后两人决定,先在开罗举行美、英、中三国首脑会议。然后紧接着在德黑兰召开美、英、苏三国首脑会议。
在这种背景下,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美、英、中三国首脑会议在埃及开罗近郊的米纳豪斯饭店召开。这次会议,史称“开罗会议”。开罗会议主要讨论了反攻缅甸问题、中国问题、战后处置日本问题和亚洲各被压迫民族问题。
在开罗会议期间,罗斯福与蒋介石和丘吉尔分别进行了会谈。罗斯福与蒋介石会谈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点:
第一,关于战后中国问题,其中包括战后日本对华赔偿、中国主权问题以及战后中美军事合作和美国对华经济援助。
关于战后日本对华赔偿,蒋介石要求,日本可以用实物支付一部分,如日本的工业机器和设备、战舰和商船,可以移交中国。
关于中国主权问题,蒋介石要求日本用武力从中国夺取的东北各省、台湾和澎湖列岛,战后必须归还中国,辽东半岛和旅顺、大连两个港口必须包括在内。
在会谈中,罗斯福总统曾多次询问蒋介石,是否想要琉球群岛。蒋答:中国愿与美国共同占领琉球群岛,最后在一个国际组织的托管下,由两国共管。
当罗斯福问到唐努图瓦(唐努乌梁海)时,蒋介石要求苏联归还这个地区。他说,这个地区在被俄国用武力夺走前,一直是中国外蒙古的一个组成部分。他要求唐努图瓦问题将来必须连同外蒙古问题,通过与苏联谈判来解决。
在香港问题上,罗斯福希望英国把香港归还中国,并使之成为自由港。蒋介石希望在讨论这个问题前,罗斯福先与丘吉尔商量。但是在罗斯福与丘吉尔会晤时,遭到后者的反对。丘吉尔说,只要他还是大英帝国首相,他就不会让大英帝国解体。
在谈到中国的国际地位问题时,罗斯福表示,中国应取得四强之一的地位,以平等地位参加四强小组机构与拟定该机构的一切决定。会议还讨论了中国参加战后占领日本等问题。
关于战后中美军事合作和美国对华经济援助问题,罗斯福建议,战后两国遇到外来侵略,可进行互相支援等,而蒋则希望美国装备中国海陆军,并要求美国给予中国经济援助等。
第二,关于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中国要求惩处日本战犯,归还东北各省、台湾、澎湖列岛和一切被日本侵占的中国领土。中国代表团还向罗斯福递交了备忘录,提出“由中、英、美三国议定处置日本之原则,与惩处日本战犯祸首及暴行负责人员之办法,一如莫斯科会议惩处德意之规定”,“太平洋方面之其他领土处置问题,应由三国议定若干原则,并设立一专门委员会,考虑具体解决方案,或交由拟议中的远东委员会,拟具具体办法”。
第三,关于亚洲各被压迫民族问题。蒋介石与罗斯福达成战后允许朝鲜独立的协议。蒋还要求中美保证战后印度支那各国独立,以及泰国独立。罗斯福表示同意。但是,在罗蒋会谈后,罗斯福与丘吉尔的会谈中,罗斯福只谈及朝鲜独立问题,而没有谈到其他国家的独立问题。后来,在蒋、罗和丘参加的全体会议上也没有谈到这些问题。
罗蒋会谈后,罗斯福委托总统特别助理霍普金斯起草《开罗宣言》。霍普金斯在《开罗宣言》草稿中补充了三点:日本在太平洋占领的一些岛屿,应予剥夺;日本以武力和贪欲征服的土地,应脱离其魔掌;中、美、英保证并肩作战,到获得日本无条件投降为止。《开罗宣言》初稿完成后,先送给中国代表王宠惠及蒋介石过目,然后提交11月26日召开的三国官员会议进行讨论。
在讨论中,英国外交副大臣贾德干建议,由于宣言草案中对日本占领的其他地区都提“应予剥夺”,惟独满洲、台湾和澎湖写成应“归还中华民国”,因此,“为求一致”,也应将满洲、台湾和澎湖改成“必须由日本放弃”。这一建议,遭到中国代表王宠惠的坚决反对。王说,全世界都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由日本侵略中国东北而引起的,如果《开罗宣言》对满洲、台湾、澎湖只说应由日本放弃而不说应归还哪个国家,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都将疑惑不解。贾德干辩解道,草稿中的“满洲、台湾和澎湖”之上,已冠有“日本夺自中国的土地”的字样,日本放弃之后,归还中国是不言而喻的。王宠惠认为这是行不通的,因为外国人对于满洲、台湾和澎湖,带有各种各样的言论和主张,如果《开罗宣言》不明确宣布这些土地归还中国,而使用含糊的措词,那么,“联合国家共同作战和反侵略的目标,就得不到明确的体现。《开罗宣言》也将丧失其价值”。
由于美国代表哈里曼赞成王宠惠的意见,贾德干陷于孤立。结果,英方未能就宣言草案这一实质问题进行修改,只是对美方草案作了一些非实质性的文字上的改动。后来,丘吉尔本人也认可了《开罗宣言》,并对宣言草案文字做了一些修改。
《开罗宣言》草案经中、美、英三国首脑一致同意后,正式定稿。尔后,派人把《开罗宣言》送往德黑兰,听取斯大林的意见。当时斯大林正参加在德黑兰召开的美、英、苏三国首脑会议。11月30日,斯大林对罗斯福与丘吉尔说,他“完全”赞成“宣言及其全部内容”,并明确表示:这一决定是“正确的”,“朝鲜应该独立,满洲、台湾和澎湖等岛屿应该回归中国”。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重庆、华盛顿、伦敦三地同时发表《开罗宣言》。《开罗宣言》声明,“三大国此次进行战争的目的,在于制止以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大国决不为自身之利益,亦无拓展领土之意”,三大国将“坚持进行为获得日本无条件投降所必要之重大的长期作战”,“三国军事方面人员关于今后对日作战计划,已获得一致意见”。
接着,《开罗宣言》郑重宣布:“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轸念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与独立。”
《开罗宣言》对于明确战争目的,协调盟国对日战争的战略,鼓舞中国战区和太平洋战区人民的斗志,彻底打败日本法西斯起到了巨大作用。《开罗宣言》是中国第一次以大国身份参加的大国首脑会议。这次会议提高了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威望,确立了中国世界四强的地位;确认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所有日本从中国侵占的领土,都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战后应归还中国。
1945年7月26日,盟国将《开罗宣言》的条款加入当日发表的《波茨坦公告》中,成为盟国对日无条件投降所提出的条件。《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还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这一规定,补充了《开罗宣言》的内容,明确了日本的主权范围。日本在9月2日的投降书中接受了《波茨坦公告》。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也就是接受了《开罗宣言》。《开罗宣言》是确定战后国际秩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件,是战后对日本处置的法律依据,对亚太地区国际格局的形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长期以来,日本企图翻案,不断向《开罗宣言》和战后形成的亚太地区国际秩序进行挑衅,日本右翼势力在侵略历史、慰安妇、靖国神社等历史问题上接连制造事端。2012年9月,日本竟然不顾中国政府的坚决抵制和严正劝告,演出了钓鱼岛“国有化”的闹剧,并加快了修宪“强军”的步伐、大力复活日本军国主义。
在纪念《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之际,了解开罗会议和重温《开罗宣言》,具有极大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为了保卫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伟大成果,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必须捍卫《开罗宣言》的原则,维护建立在《开罗宣言》原则基础上的二战后亚太地区的国际秩序;同时,日本必须正视历史,停止在钓鱼岛问题上向中国的挑衅,并在复活军国主义的危险道路上悬崖勒马。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本文主要引用资料来源:
J.A.S. Grenville,The Major International Treaties 1914-1973: A History and Guide with Texts, London:Methuen & Co., Ltd.,1974.
U.S.Department of State ed.,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Diplomatic papers,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1943,Washington D.C.:USGPO,1961.
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第六卷(1939-1945),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
温斯顿·丘吉尔著:《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第五卷 紧缩包围圈》,北京编译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