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12月3日电(通讯员常洪波 记者刘艳杰)山东省烟台检察机关为进一步听民情、解民忧、排民难,探索推行了《民情日记》制度。一年多来,全市检察人员记写《民情日记》15万余篇9千万余字,人均148篇8万余字,最多的记写426篇25万余字。该制度提高了检察人员把握民意、服务民生的能力,把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了实处,拉近了检民之间的心灵距离。
该院制订出台的《关于推行民情日记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记写内容、审阅办理和展评奖励等规定,确保记写过程真正触及思想,触及灵魂。在记写《民情日记》过程中,每一名检察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经常深入群众,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同时,他们结合执法办案、接访群众、体察民情、返乡探亲等与群众接触的时机,随时记好《民情日记》。
《民情日记》让检察人员接地气、知民情、解民忧。王老太是芝罘区北马路拓宽改造工程的最后一户,两年多拒不搬迁。芝罘区检察院杨克玲承担动迁任务后,先后71次登门,陪老人拉家常、讲政策、算经济账,帮助老人解决后顾之忧,终于赢得老人的信任,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杨克玲在日记中写到:“这件事使我认识到,只有真正与群众交心,用信服的方式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就没有解不开的疙瘩。”像这样为群众解难事的日记有很多:通过《民情日记》,蓬莱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了解到一起拖了九年的交通肇事赔偿案件,经反复协调法院共同督促相关涉案单位,帮助受害人拿到了10万元赔偿款和延付金;开发区检察院通过反复做工作,为一上访者妥善解决了时隔三十余年的医患纠纷;龙口市检察院经多方努力,帮助农民工追回了被拖欠两年多的六万余元工钱;招远市检察院积极协调,为身患重病的孤寡老人解决了生活低保。
今年上半年,该院通过对一个时期《民情日记》的分析,发现群众对骗取农业补贴问题反映强烈,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依法查办农机、粮食、海洋渔业等领域职务犯罪96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低保、拆迁补偿等问题,该院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356件,其中今年查办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占到了立案数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