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3年12月04日 星期三

    福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

    成为全国改革“排头兵”和“试验田”

    作者:高建进 《光明日报》( 2013年12月04日 03版)

        本报福州12月3日电(记者高建进)《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12月3日正式发布,提出要以“敢闯”的锐气和“会闯”的睿智,持续全面深化改革,到2020年,若干领域走在全国改革前列,若干区域成为全国改革“排头兵”和“试验田”,把福建建设成为富有创造力、充满活力的先行省份,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据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对该《决定》的解读,福建的《决定》有三个特点:一是注意突出福建的地方特色,反映全省改革的具体实践。如强调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强调发挥台港澳侨优势,加强全方位对外合作,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强调突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强调加强山海协作与陆海统筹,健全扶贫开发和山海协作的体制机制,完善海洋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注意瞄准改革的前沿,加快先行先试步伐。如要求加大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力度,推进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提出争取国家在福建设立自由贸易园区。三是注意加强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如提出建立健全“数字福建”统筹全省信息化工作机制;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决定》着眼于增创福建改革开放新优势。为此,福建提出了多项具体改革措施。在经济方面,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民企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研究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在金融方面,争取在福州、厦门、泉州、平潭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试点。

        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行政审批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认定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适时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在农业方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从优秀村主干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推动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有序改市;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在教育卫生方面,不设重点校,破解择校难题;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在反腐倡廉方面,改进省委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

        在生态保护方面,对限制开发区域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干部重要考核内容。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