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日电(记者胡其峰)由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适用于认定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的“国家重点化石产地评审标准”近日由国土资源部向社会公示。
对于如何认定国家重点化石产地,该标准要求重点对参评地区的基础工作、资源条件、保护价值和保护管理等4方面进行评定,具体通过11项指标进行评分,包括:化石资源专项调查评价情况、化石科学研究情况、是否具备典型剖面、产出化石级别情况、产出化石组合情况、潜在赋存化石状况、化石科研价值情况、产地科普教育情况、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保护管理制度与执行效果、保护规划制定实施情况等。有关专家表示,该标准对于整合各产地化石资源、形成完善的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