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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2月02日 星期一

    广西 通报9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16人被处分

    作者:刘昆 《光明日报》( 2013年12月02日 03版)

        本报南宁12月1日电(记者刘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日前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和首次使用微博直播两种方式,通报9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共有16名相关人员受到处分。

        据通报,今年9月15日至18日,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文达组织广西水文水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利用4个工作日开展气排球、游泳比赛,279人入住四星级饭店高价格房间,魏文达则入住1500元1天的豪华套间,整个比赛仅住宿就花费16.62万元,加上餐饮费、裁判劳务费等,总开支达33.39万元。今年中秋节前后,魏文达收受礼金5万元、购物卡7000元。魏文达被撤销广西水利厅党组成员、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广西岑溪市岑城镇原党委书记和广西上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都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所购公车已被收缴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多次违规组织人员公款出国培训。校长和党总支书记被给予撤销职务处分。玉林市玉州区财政局长组织本系统有关负责人及其家属12人到越南公款旅游,相关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新闻发言人何敏说,广西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确保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落实,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并及时查处、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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