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在中国教育领域有什么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话,那么高考必定是其中一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有关教育改革涉及许多方面,但公众最关心的还是高考改革问题,因为这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教育改革的关键领域。
《决定》关于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主要有以下几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对于高考制度改革,我们首先应该认识的是,高考制度虽然好,但再好的制度实行久了都会出现弊病。考试制度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改革,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发挥出强大的作用,才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庞大,不同学校的办学层次、目标定位不同,决定了考试选拔模式不同。考试录取方式应该与办学的多层次性、多类型性相适应。一张高考试卷既要选拔科技、学术精英,进入北大清华等名牌学校,又要选拔高技能劳动者,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很难同时兼顾,因此才会提出分类入学考试。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将其与本科院校的报考分离出来,可以有效减轻报考或申请高职院校学生的压力。
不过,公众最关注的还是“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这句话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也是影响面最大的内容,三个方面互相联系:外语走向社会化等级考试后,自然等于减掉了一个传统意义的高考科目;减少全国统考科目,就相对比较可能实行文理不分科。
可关键的问题是,到底要减少到多少科目?这是一个重大而复杂的问题。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覆盖高中学习的所有或大多数科目,在全面推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高考应该考几科?科目不变的话基本上还是保持原样,科目太少的话,很可能造成学生进一步偏科。因为即使高考只考一科,对那些想考上一流大学的考生而言,学习负担仍然不可能减轻下来。
因而笔者认为减少统考科目、不分文理科,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试验,确实具有可行性之后,才宜全面铺开。要实现高考改革的目标,仍然任重而道远。
(作者系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