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晚年,在鲁国做“国老”,为鲁哀公提供国策咨询。有一次,鲁哀公问孔子:“怎样做才能使百姓服从?”孔子答:“举用正直的人,置于邪曲的人之上,百姓就服从;如果把邪曲人置于正直人之上,百姓就不服从。”
为什么这样?因为正直的人在上,合乎公平正义;邪恶的人在上,违背公平正义。所以,政治要符合公平正义,政府要维护公平正义。否则,人民就不服从。
这是公元前五世纪的事了。
人民有不服从的权力——对于一个政权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政治理性;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建构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制度理性;对于执政者来说,则是不可或缺的谦卑和良知。
其实,在此之前很多年,孔子回答鲁定公的一个问题时,就已经暗示了臣民不服从的合理性。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首先说明一下,“以忠事君”不是“忠君”,两者在语法意义上就是截然不同的。“以忠事君”是指以忠于职守的行为、方式和态度来侍奉国君,与直接忠于君主本人不同。
而“君使臣以礼”,是“臣事君以忠”的前提,其潜藏的逻辑是:如果君不能“使臣以礼”,则臣可以不事君,至少可以不“以忠事君”。
我们看看《孟子·滕文公下》的一则记载: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
齐景公打猎,用旌旗招唤虞人(猎场管理员),虞人不来,齐景公发怒要杀他。为什么这个虞人不应招呢?因为古代君王打猎时若有所召唤,要用特定的东西召唤特定身份的人,旌旗是召唤大夫的,弓是召唤士的,皮冠才是召唤虞人的。这个虞人因为齐景公不按礼的规定召唤他,他就坚持不应招,甚至为此不怕弃尸山沟,不怕掉脑袋。对于这种坚持规则的不服从,孔子很欣赏。
这个故事很好地诠释了“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的理念,也很好地体现了中国古代臣民“不服从”的权力。对这种权力的确认和保障,体现了西周立朝之初武王、周公等大政治家的政治良知,以及他们建立的礼乐制度的制度理性。
而《论语·子路》上的一则,则说明了人民“不服从权力”的理性所在:
定公问:“一言而丧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予无乐乎为君,唯其言而莫予违也。’如其善而莫之违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
邦国之中,如果人民没有不服从的权力,结果就会“一言丧邦”,这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论证“不服从权力”的必要性及其价值的言论。
当子路问如何侍奉君主的时候,孔子正色道:“勿欺也,而犯之。”(《论语·宪问》)对于无道的君主,敢于不服从,敢于冒犯,这样的人,才配得上“大臣”的称谓,否则不过是聊备一员的“具臣”而已。“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君臣义合,一个士与君主的缘分,看道义。道义消失的地方,缘分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