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11月26日电(记者易运文)广东深圳日前出台《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规定》在土地、人才、税收、补偿机制、社保政策等多个方面扶持社会资本高起点办医,其中很多政策在全国具有突破性。《规定》提出,社会办三级医院用地优先纳入深圳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享受医疗用地地价优惠政策,即按办公用地的30%计列。同时,《规定》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三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支持公立医院医技人员到社会办三级医院定期服务,服务所得按照医技人员、医技人员所属公立医院和所服务的社会办三级医院之间的协议进行分配,并依法纳税。该市还将大力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允许公立医院的医师特别是名医到非公立医院执业,指导帮扶非公立医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