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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四不让”观念和谐警民关系

    刘新武 刘赫 《 光明日报 》( 2013年11月21日   10 版)

        本报讯 最近,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监管大队紧紧抓住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围绕看守所内安全防范和推进管理教育新模式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不让工作在我身上耽误”“不让差错在我身上出现”“不让群众在我这里遭冷脸”和“不让形象在我这里受损害”的“四不让”观念,要求每一名民警及协警都要立足岗位,实行工作流程阳光作业,积极化解民间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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