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消费指数(2013)》报告近日发布。报告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我国文化消费潜在规模约4.7万亿元,但现在仍存在3.66万亿元的消费缺口。这个数据的权威性尚待验证,因为国家统计局并未将文化消费支出数据单列出来公布,对居民的文化消费实际支出情况只能进行测算。不过,从各方面提供的情况看,“中国文化消费”存在的问题确实很严重,“消费缺口”3亿多元的数据,虽不中也不远矣。
“文化消费指数”,是指文化消费占总收入的比重。文化消费指数越高,说明这个地区或者个人的文化生活越丰富。通过收集文化消费的相关数据,能够分析出文化消费对地区居民和谐生活的贡献率,以及文化消费水平的提高对地区居民幸福感的贡献率。所以,“文化消费指数”和“幸福感指数”紧密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缺口”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居民幸福感指数不达标。
其实,观察“消费指数”的最佳窗口就是居民的“消费信心指数”。在信心指数不足的地方,其消费指数不可能很高。我国文化消费总体不足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农村的文化消费很少;二是我国长期积累下来的重物质消费轻精神消费的习惯尚未改变;三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抑制了文化消费水平。最后一项就关系到消费信心指数,当收入和消费之差的“消费剩余”主要用于出于危机感的自我保障,就必然抑制了消费,尤其是文化消费。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此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有外国学者在谈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时说:“中国未来的经济模式将由投资、出口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而要达到“消费主导型”,文化产业必将逐步发展壮大。从“术”的角度说,通过文化产业的全面升级与创新,让消费者走进剧场、电影院、音乐厅,尤其是着力发展电影、动漫、游戏、演艺等文化产品,将“文化蛋糕”做大。从“道”的角度说,如何将“五位一体”的改革真正推向纵深,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全面提升,使得大家放心放手地去消费,这才是“综合医治”的一贴良药。
在文化产业相对发达的欧美地区,文化消费占家庭消费的30%左右,而我国只有约7%左右,沿海重点省份占比超过15%。用三成的家庭消费专情于文化消费,由此带来的文化素养、艺术修养的提高,对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让人们愿意加重文化消费的比重,首先要提升人们的文化消费意愿,这就关系到一系列的举措,如实行文化惠民的政策、对文化消费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品等等。这是一篇大文章,但愿“中国文化消费指数”的发布,有利于全国上下形成共识,从“文化消费”的角度追溯上去,看到“文化立国”的深层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