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通知》,强调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结合,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取信于民。《通知》要求,要注重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良好氛围。
先进典型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榜样和标杆。人们常说,现在是一个价值多元化的时代,但无论怎样多元,我们的社会应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先进典型集中体现了、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使人们明白什么样的集体是一个好集体,应该怎样创建好集体;什么样的干部是一个好干部,应该怎样做好干部。
以先进典型为镜,既是对照检查、查摆问题的必要步骤,又是进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好方法。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我们要以先进典型为镜,对照各自的情况经常照一照,认真做好“回头看”,切实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当前,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如果经常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从他们的言行中汲取精神营养、陶冶情操,就能够获取“见贤思齐”的强大力量。
先进典型可以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涌现出来的个人和团体,也可以是党的历史上出现的光辉模范。比如焦裕禄,习近平总书记把焦裕禄精神概括为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提出要学习焦裕禄同志的公仆精神、奋斗精神、求实精神、大无畏精神、奉献精神。
一言以蔽之,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须向先进典型看齐。